413.致莫·伊·弗鲁姆金 1921年9月27日

413.致莫·伊·弗鲁姆金 

1921年9月27日

  致莫·伊·弗鲁姆金 1921年9月27日

  弗鲁姆金同志:

  请于明天下午1时以前答复我:

  (1)部务委员会是否讨论了9月6日批准的法令?什么时候讨论的?请把记录摘要送给我;

  (2)是谁把法令提交人民委员会的?

  (3)为什么没有提交政治局?332

  人民委员会主席

  弗·乌里扬诺夫(列宁)

  载于1933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23卷

  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21页

注  释

332 指人民委员会在列宁未出席的情况下于1921年9月6日根据中央消费合作总社的报告通过的关于进行商品交换的法令。该法令改变了交纳粮食税时不同品种的换算标准,规定6普特马铃薯折合1普特黑麦(而不是原来的4普特)。
    还可参看本卷第437号和第438号文献。——374。